2019临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(6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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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发布于:2019-05-25 16:45  浏览量:2649  来源:精图教育

因工作需要,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法警。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

1、治条件
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政治立场坚定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,热爱祖国、热爱检察工作,廉洁奉公、遵纪守法,没有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、刑事处罚,家庭成员无重大政治问题;

2、年龄条件

20周岁以上、28周岁以下(1991年5月21日至1999年5月22日期间出生);

3、身体条件

身体健康,机警敏捷,五官端正,无残疾,无重度平跖足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盲、色弱,无纹身,肤表无异常,双眼单裸视力(标准对数视力)在4.8(含)以上;

4、岗位设置及条件

聘用制法警6名,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。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,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;退伍军人优先考虑。

5、其他

具有临沂市常驻户籍且在兰山区有固定住所。

有下列情形的,不得报考:

1、受过行政记过、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;

2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;

3、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;

4、曾因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受过行政拘留处理的;

5、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。

二、报名资格与审核

(一)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

报名人员于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5月29日(上午8:30-10:30、下午14:30-16:30)携带毕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(索引页及本人页)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退伍军人同时提供退伍相关证明,近期彩色免冠1寸同底照片4张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兰山区人民检察院(成才路151号)一楼大厅西侧房间现场填写《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法警报名表》报名,并进行资格审查。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,一经发现,取消考试资格。

(二)领取准考证

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。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,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准考证由本人按通知时间领取,逾期未领取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三、考试
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
笔试为基础能力测试,满分100分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: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

面试结束后,如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放弃资格缺额时,不再进行递补。

四、公示与聘用

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本院公示,公示期为3天。

公示后无异议人员,确定为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拟聘用制人员。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,未按时报到,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五、待遇

参照我院在岗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,购买社会保险。

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,其中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内,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。试用不合格的,不予录用。

在聘用期内违反《兰山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》等规定或者违纪违法的,可随时解聘。每年进行年度考核,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。

报名咨询电话:3012188

有意者也可于招聘期内上班办公时间电话咨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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